妻子的权利 (丈夫对妻子的义务)
为使夫妻和睦相处,共建和谐的伊斯兰家庭,远离各种 家庭问题和家庭矛盾,伊斯兰规定了夫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 务,以便各尽其义务,各享其权利。 简略起见,我只引用若干《古兰经》经文和圣训明文,来 说明夫妻相互的权利和义务。
- 真主说: “你们当善待她们。如果你们厌恶她们,
(那末,你们应当忍受她们), 因为, 或许你们厌恶一件事, 而真
主在那件事中安置下许多福利。”
(《古兰经》4: 19) - 真主说: “她们应享合理的权利,也应尽合理的义
务;男人的权利,比她们高一级。真主是万能的,是至睿
的。”
(《古兰经》2: 228) - 真主的使者 (愿主福安之) 说: “你们中最优越的
人是最善待妻室的人,我是你们中最能善待妻室的人。”
(《伊本·马哲圣训集》)(《伊本·马哲圣训集》) - 真主的使者 (愿主福安之) 说: “你们中信仰最完美的
信士是品行最端正的人。你们中最优越的人是最善待妻室的
人。”
(《伊本·罕巴尼圣训集》) - 真主的使者 (愿主福安之) 说: “对于你们的女人, 你
们要敬畏真主。你们已将她们作为真主对你们的信托之物,
以真主之名, 你们可以合法地同她们交接。你们对于她们是有
权利的, 在你们不知情的情况下, 她们不可将陌生人带入你们
的房间,如果她们那样做了, 你们就应该管教她们。她们对于
你们也是有权利的, 你们应该合理地给她们供给合法的给养和
住所。”
(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) - 真主的使者 (愿主福安之) 说: “信士不可仇视信女。
如果他讨厌她的某一品行,那么,她身上必定有令他喜欢的
另一些品行。”
(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) - 穆阿委耶之子哈克姆传述,他爷爷曾问真主的使者 (
愿主福安之) : “主的使者啊! 我们对于妻室的义务是什么?”
使者说: “你吃喝时,供她吃喝,你穿衣时,供她衣穿,你不
可打她的脸,不可羞辱她,只能在房间里与她同床异被。”
( 《艾布·达乌德圣训集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