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斯兰在防范性

伊斯兰禁止所有刺激性欲的因素和媒介——夫妻间的嬉戏 除外,以免因性欲亢奋,难以自持而触犯教律。众所周知, 人的性欲望一旦被激起,人就会想方设法寻找满足性欲释放 能量的媒介,哪怕铤而走险,触犯教律雷区,如通奸或鸡 奸,无论是两厢情愿的,还是霸王硬上弓的。即便性欲亢奋 的人不去通奸或鸡奸,也难免靠手淫开闸泄洪,虽罪不至于 私通和鸡奸,但也是教律禁止的非法行为。因此,伊斯兰制 定了一系列相关规定,来指导人们的性取向,并使人得免于 误入歧途,触犯法律:

  • 伊斯兰提倡采取提防措施

    孩子们到一定年龄时, 就和他们分床就寝。真主的使者 (愿安拉福安之) 说: “孩子到 了七岁时,你们就命令他们礼拜,到了十岁时,当责令他们 礼拜,并与他们分床就寝。”
    (《两大圣训集补遗》)

    因为夫妻在 一起,难免彼此接触,而这对一旁的孩子无疑是一种不良的刺激。

  • 伊斯兰命令穆斯林的女人戴上头巾

    遮住秀发、脖 颈及胸膛,以此来阻挡男人的视线。这是为了保护女子的贞 洁和维护她们的权益,让她们远离唤起性欲的任何媒介。真 主说: “先知啊! 你应当对你的妻子、你的女儿和信士们的妇 女说: 她们应当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体。这样做最容易使人认 识她们,而不受侵犯。真主是至赦的,是至慈的。”
    (《古兰 经》33: 59)

    伊斯兰破例允许那些不再有性欲望的老妇人,可以脱下 她们的外衣和头套,因为她们自己没有性欲,人们也不再渴 望她们。真主说:“不希望结婚的老妇,脱去外衣,而不露 出首饰,这对于她们是无罪过的。自己检点,对她们是更好 的。真主是全聪的,是全知的。”
    (《古兰经》24: 60)

  • 伊斯兰命令穆斯林男女降低视线

    非礼勿视。那是为了提防允许看的第一眼逐渐升级,滑向带有欲望的第二眼,然后 带着奸淫邪念的第三眼,最后有可能就是落实邪念的行动了。

    因 此,真主发布命令,要求穆斯林降低视线: “你对信士们说,叫他们降低视线,遮蔽下身,这对于他们是更纯洁的。真主确是彻 知他们的行为的。你对信女 说,叫她们降低视线,遮蔽下身,莫露出首饰,除非自然露出的,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,莫露出首饰,除非对她们的丈夫,或她们的父亲,或她们的丈夫的父 亲,或她们的儿子,或她们的丈夫的儿子,或她们的兄弟,或她 们弟兄的儿子,或她们姐妹的儿子,或她们的女仆,或她们的奴 婢,或无性欲的男仆,或不懂妇女之事的儿童;叫她们不要用力 踏足,使人得知她们所隐藏的首饰。信士们啊! 你们应全体向真 主悔罪,以便你们成功。”
    (《古兰经》24: 30-31)

    大学者伊本·盖伊穆 (愿主怜悯之) 在其名著 《完美的回答》一书中说: “因为男女通奸始于 相互观看,因此,教法从起源入手,将降低视 线,非礼勿视作为保护贞操的前提。淫乱始于 窥视,犹如燎原之火始于一丝火星。所以,第 一眼是看,第二眼是想,第三眼是计划行动, 最后成就罪恶。为此,有人说: ‘谁在这事上提 防了四样行为,谁就保全了教门: 观看、臆想、 言语和行动。’”

    看第一眼是无可厚非的,所禁止的只是目不转睛地看,反 复再三地看。先知穆罕默德 (愿主福安之) 曾对阿里说过: “阿 里啊! 你不要反复地看,的确,第一眼是合法的,但看第二眼 就属非法了。”
    (《两大圣训集补遗》)

    为了鼓励穆斯林降低视线,真主的使者 (愿主福安之) 告 诉我们,为了敬畏真主和博得真主的喜悦而坚持非礼不视的穆 斯林,真主一定会给予他信仰的善果: “窥视是恶魔发出的毒 箭,谁因为害怕安拉,指望安拉的喜悦而放弃窥视,谁就会尝 到信仰的甘甜。”
    (《两大圣训集补遗》)

  • 伊斯兰命令进房门之前务必请示

    那是为了避免眼睛 看到教法禁止观看之事。真主说: “信士们啊! 教你们的奴婢 和你们中尚未成丁的儿童,三次向你们请示: 晨礼之前,正午 脱衣之时,宵礼之后,这是你们的三个不防备的时候。除此 以外,你们和他们无妨随便往来。真主这样为你们阐明一些迹 象。真主是全知的,是至睿的。当你们的孩子成丁的时候,教 他们像在他们之前成丁者一样,随时向你们请求接见。真主这 样为你们阐明他的迹象。真主是全知的,是至睿的。”
    (《古兰 经》24: 58-59)

  • 伊斯兰禁止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

    伊本·阿巴斯 (愿主喜悦之) 传述:真主的使者 (愿主福安之) 诅咒那些男扮女 装、女扮男装的人。
    (《布哈里圣训实录》)

  • 伊斯兰禁止男女互看羞体

    也禁止浏览黄色图片 等,以免刺激性欲。艾布·赛义德的父亲传述: 真主的使者 (愿 主福安之) 说: “男人不要看男人的羞体,女人不要看女人的 羞体,两个男人不可光着身子同盖一床被子,两个女人也不 可光着身子同盖一床被子。”
    (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)

  • 禁止听激起性欲的粗俗曲调

    因为那种靡靡之音使 人浮想联翩,从而做出不洁之事。伊斯兰早期的大学者们道 出了关于此类曲调的真言,他们说: “这类曲调是奸淫的符 咒。”

  • 禁止欣赏清秀俊美的少年

    尤其是长得特别英俊 的“小白脸”。艾布·胡莱勒传述,先知 (愿主福安之) 说: “ 真主给每个人注定了不同程度的奸淫,那是不可避免的。眼 睛的奸淫是窥视,耳朵的奸淫是听闻,口舌的奸淫是吐露, 手的奸淫是触摸,脚的奸淫是追踪,内心的奸淫是欲望和想 入非非,最后就剩下性器官来执行奸淫或与放弃奸淫了。”
    ( 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)

  • 禁止与外女子单独约会

    那是为了避免恶魔的怂 恿,从而做出不洁之事。真主的使者 (愿主福安之) 说: “你们 任何人都不得与外女子独处,因为恶魔就是第三者。”
    (《伊 本·罕巴尼圣训集》)

    同样,伊斯兰教法禁止男女混杂,那是因为男女混杂有 可能导致相互吸引的男女幽会,进而触犯教法,犯下大罪。 因此,根据伊斯兰法理学 “导向非法的途径亦为非法” 之原 则,学者们判定男女混杂为“哈拉姆” (非法的) 。

    穆斯林思想家穆罕默德·古图布说: “为了反抗禁欲主义, 西方世界针锋相对地推出了美其名曰“纯洁结交”男女混杂 模式,心理和社会学家大谈男女混杂的好处。然而,这种所 谓的“纯洁结交”只不过是一个大大的神话而已,西方社会 经过对其“好处”的观察和思考,尤其是目睹了其不可避免 的恶果之后,今天终于销声匿迹了,……,心理学专家们和医 生们也都否决了以前曾说过的男女混杂的好处,其中包括音 乐会、茶话会甚至是父母监督之下的男女约会,而在今天却 说,所有的男女混杂原本都会激起本能的欲望而根本不会遏 制或减少它。如果这些本能的欲望,因为外围环境的限制, 或因为羞于在众男众女面前如饥似渴地表现出来,或因为其 它任何一种原因,而被压抑,被遏制,在这种情况下,男女混杂的社会环境给予人短暂的平静之后,人便会出现心理的 不安和神经的紧张。在这时,只会出现两种情况: 要么是这个 青年无所顾忌地放纵下去,要么他一直处于神经紧张和不安 之中。如此看来,哪里还有什么“纯洁结交”,哪里还有什 么提升美德?”

  • 伊斯兰禁止妻子在丈夫面前描述其他女人

    以免丈 夫因听到一些自己喜欢的、但自己的妻子身上却正好缺乏的 属性后,开始在心里讨厌自己的妻子,从此牵挂那个被描述 的女人,或许丈夫经不起恶魔的教唆,从此魂不守舍,想方 设法去追求她。正是出于这些担心,教法将妻子在丈夫面前 描述别的女人的这种行为,认定为 “哈拉姆” (非法的) 。伊 本·麦斯欧德传述,真主的使者 (愿安拉福安之) 说: “女人不 可观看女人,随后把对方描述给自己的丈夫,或把她描述给 其他男人,犹如他亲自看见了一样。”
    (《伊本·罕巴尼圣训集》)

  • 伊斯兰禁止穆斯林妇女炫耀姿色

    艳服出游,以免 引得人中禽兽色眼迷离,激起他们兽性,从而令他们也令自 己做出违禁之事。真主说: “你们应当安居于你们的家中,你 们不要炫露你们的美丽,如从前蒙昧时代的妇女那样。”
    (《古兰经》33: 33)

    伊斯兰同样禁止妇女说话时柔声细语,故作娇嗔,这是为 了防止温柔的言语激起那些心中有病的人的欲望,使得他们 图谋不轨。所以,女人说话时应自然庄重而不矫揉造作,也 不漫天长谈,更不要说无意义的话。真主说: “如果你们敬畏 真主,就不要说温柔的话,以免心中有病的人,贪恋你们; 你们应当说庄重的话。
    (《古兰经》33: 32)


    真主又说:“你们向先知的妻子们索取任何物品的时候,应当在帷幕外索取,那对于你们的心和她们的心是更清白的。”
    (《古兰经》33: 53)


    伊斯兰还禁止妇女裸露身体和显示身段。真主说: “阿丹的子孙啊! 我确已为你们而创造遮盖阴部的衣服和修饰 的衣服,敬畏的衣服尤为优美。这是属于真主的迹象,以便 他们觉悟。”
    (《古兰经》7: 26)

    艾布·胡莱勒传述,真主的使者 (愿主福安之) 说: “我没 有看到过类似这两伙人的火狱居民: 一伙人他们拿着像牛尾巴 一样的鞭子,暴打着人们;还有一伙妇女,她们穿着透明的衣 服,自迷而迷人,她们的头就像驼峰一样。这些人绝不能进入 天堂,甚至连天堂的气味也闻不到,即使天堂的气味离他们如 此之近。”
    (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)





    那么,在哪些人面前,女子可以显露她们的装饰呢?《古兰 经》对此已经做了详尽的说明,他们就是她的近亲: “叫她们用 面纱遮住胸膛,末露出首饰,除非对她们的丈夫,或她们的父 亲,或她们的丈夫的父亲,或她们的儿子,或她们的丈夫的儿 子,或她们的兄弟,或她们弟兄的儿子,或她们姐妹的儿子, 或她们的女仆,或她们的奴婢,或无性欲的男仆,或不懂妇女 之事的儿童;叫她们不要用力踏足,使人得知她们所隐藏的首 饰。信士们啊! 你们应全体向真主悔罪,以便你们成功。”
    (《 古兰经》24: 32)

  • 伊斯兰禁止妇女在无近亲陪同的情况下女人单独出 行

    即在没有丈夫、父亲、弟兄,或其他男性近亲陪同时, 女子不能出行。真主的使者 (愿主福安之) 说: “男女不可私 会,女子不可独行,除非有近亲陪同。”有人站起来问道: “ 真主的使者啊! 我决意参加某次出征,而我的妻子将去朝觐, (我该怎么办) ?”使者回答说: “你回去陪同你的女人一起朝 觐。”
    (《布哈里圣训实录》)

    伊斯兰之所以立此规定,是为了保护妇女的尊严,维护她 们的权益。人在旅途,会遇到种种难以预料的危险和困难,并 且旅行本身就是一个需要克服的难事。从生理上来说,由于月 经、怀孕及哺乳等原因,女人比男人羸弱;从心理上来说,由 于女性重情感而轻理性,她们很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而情绪不 稳,而感情用事,此外,生理上的羸弱也会延伸到心理,她们 从心理上需要依靠。因此,女性在出门旅行时,需要有人来保 护她,以免居心不良者乘虚而入,图谋她的钱财,威胁她的生 命,玷污她的贞洁,通常情况下,女性由于自己的羸弱而无法 保护自己。同时,她还需要有人帮助她解决旅途中的饮食、住 宿、骑乘等诸多需求,这些都是她的近亲理所当然的义务,而 让一个外男子来安排她的这些事务,显然是不相宜的。伊斯兰 教律的这一规定,就是保护妇女,不让外男子接近她。

  • 伊斯兰命令

    如果一个男子见了一个令自己心动不 已的外女人,那么就让即刻去找自己的妻室,用正确的方式 来解决生理需求。这是为了杜绝遐想和恶魔的诱惑。真主的 使者 (愿主福安之) 说: “有的女人在恶魔的外貌下迎面走来, 在恶魔的背影下转身离去。如果谁遇到了这样的女人,就让 他回到自己妻子身边,这能转变他的念头。”
    (《穆斯林圣训实 录》)

  • 伊斯兰命令

    在夫妻双方一方有了性需求时,应该 适时给予满足。教法指出,丈夫有性需求,而妻子拒绝丈夫 亲近的行为是 “哈拉姆” (非法的) 。这是因为,丈夫在得不 到性满足的情况下,有可能会有非分之想,进而做出非法之 事,如行奸、手淫等,也有可能会强迫自己遏制生理需求, 从而导致心理或生理的许多问题出现。因此,伊斯兰非常严 肃地提到了这个问题,先知穆罕默德 (愿安拉福安之) 说: “如 果丈夫叫妻子同床共眠,而妻子拒绝了,丈夫无奈中生气地过了夜,那么,天使就会诅咒妻子,一直到天亮。”
    (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)

    同样要求丈夫也必须满足妻子的生理需求,以免妻子得不 到性满足而出轨做出非法之事或压抑自己而遭病变。学者伊 本·哈兹姆说: “丈夫在妻子经期结束后至少要和她同房一次, 否则他就违抗了安拉。”对此的证据是真主之言: “当她们洗 净的时候,你们可以在真主所命你们的部位与她们交接。” (
    《古兰经》2: 222)

    伊斯兰教法指出,在丈夫对妻子不理不睬,对妻子的性需 求置若罔闻的情况下,妻子可以将丈夫告上法庭,争取自己的 权利。这一切规定无不是为了杜绝性犯罪泛滥,保障社会的安 定。

  • 真主以最严厉的刑罚警告了那些在伊斯兰社会中传 播丑事的人


    真主说: “凡爱在信士之间传播丑事的人,在今 世和后世,必受痛苦的刑罚。真主知道,你们却不知道。” (《古兰经》24: 19)

    传播丑事者,其惩罚尚且如此严厉,更何况那些公开干丑 事、为丑事的张扬推波助澜的人呢?